区法院近日开展了一次“夜间集中执行”专项行动,当晚的行动共涉及75件案件,拘留11人,有7人主动履行了义务,有4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,执结56件,执行到位金额2000余万元,有效化解了一批执行难问题。
当日18时,52名执行干警、24名法警、16辆警车在松江法院南广场蓄势待发。“我宣布,松江法院夜间集中执行行动开始。各就各位,出发!”随着院领导一声令下,干警们迅速找到各自的执行团队,分赴目的地开展行动。
此次行动分为6个执行实施组。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徐国泉说:一个月前,我“们就重点针对涉民生案件、疑难复杂案件、矛盾突出案件以及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金融案件进行摸排,确定了集中执行的案件对象和拟拘留人员名单,随后拟定执行预案、制订行动实施方案,同时邀请区人大代表、特邀监督员参与执行,确保此次行动安全、有序进行。”
在一起赡养费纠纷中,被执行人庄某根据生效判决,应支付老人赡养费及医疗费共计4792元。但案件立案执行后,庄某以各种理由加以搪塞,迟迟未履行。在此次行动中,被执行人庄某被予以司法拘留15日,庄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当即让其妻子将老人的赡养费、医疗费缴至法院,该案顺利执行完毕。
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,被执行人某集团公司拖欠申请执行人货款及利息共计900多万元,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,案件一度停滞不前。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,案件承办人金法官经过精心排摸、提前调查,查明被执行人对第三人——某置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薛某享有1000多万元的债权。根据法律规定,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,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,法院可以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,并直接送达第三人。为确保履行债务通知书有效送达,金法官带领其小组成员提前一天奔赴江苏省如皋市,向第三人薛某当场送达了履行债务通知书,并释明了违背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。在法律的震慑下,薛某当天就履行了到期债务,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兑现。
这次行动既是对市高院“执行会战100天”行动的响应,也是打赢“执行难”攻坚战的重要手段。今后的工作中,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,给“老赖”以更大震慑。